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署公示:河北部分地区农
海报新闻记者姜雪英报道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月17日报道,中央第三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河北省督察发现,廊坊市与辛集市农村污染治理存在明显差距,污水处理不到位,牛群及违法污水随垃圾倾倒。诸如此类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。 2019年发布的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提出,到2025年,农村生活垃圾收集、运输、处置全覆盖,农村黑臭水体动态净化,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5%以上。但检查组发现,廊坊市与辛集市卡纳塔特污染治理存在明显差距。检查组指出,污水处理廊坊市部分区县乡镇水源不足,存在直接排放问题。督察发现,永清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。上游约2公里的污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接排入蔡家营村南部的涌金渠。采样监测显示,排放污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为。涌金渠氨氮浓度达到13.7毫克/升,明显黑臭。 8月6日,督查组暗查发现,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排上游。文安市左各庄镇王店庄村板材加工区污水收集管网县不完整。镇西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,污水直接排入周边多条运河。排水沟中还混有生活垃圾、板材加工废弃物等固体废物。采样监测显示,渠道内最高化学需氧量、氨氮浓度分别为1320毫克/升、26.2毫克/升,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级65倍、25倍,水体明显黑臭。辛集市部分养殖企业没有配套养殖防治设施,区内污染防治,乱倾倒化肥,污染环境。督察发现,张古庄镇多家企业非法设立养殖粪便烘干场。钟离乡瑞达农场等企业直接排放废水或污水工地外,工地内气味明显。小辛庄乡违法建设鸡粪,产生的淋滤液被收集在洼地中。采样监测显示,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分别高达1500毫克/升和12.4毫克/升,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74倍和11倍。 8月12日,督察组卧底调查发现,河北省辛集市张古庄镇存在多处非法养殖粪便晾晒场所。检查发现,廊坊市部分区县农村垃圾收集、运输、处置管理不到位,非法垃圾处置现象较为普遍。文安县左各庄镇多处坑塘内堆积了大量垃圾。 13公顷水面漂浮大量生活垃圾高店庄村坑塘内,塘边堆放着大量灰烬。文安县与巴州市交界处安佐路北侧湖中倾倒大量垃圾。水体呈灰白色。采样监测显示,化学需氧量、氨氮浓度分别为115毫克/升、12.3毫克/升,分别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级4.8倍、11倍。霸州市胜芳镇垃圾填埋场超容堆放数十万立方米生活垃圾。香河县安头屯镇韩英庄村坑内大量建筑垃圾倾倒入湖中。 10月11日,督察组暗查发现,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左各庄镇高店庄村坑塘内漂浮着大量生活垃圾。这检查组指出,河北省廊坊市农村污染治理认识不深入,农村污水处理不力,垃圾违法倾倒;辛集市对牛、鸡粪治理力度不够,污染问题明显。 上一篇:职工医疗保险生育100%报销,济南参保人员生育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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